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140___§ 1. 問題的界定__

§ 1. 問題的界定

這是一個奧古斯丁主義者(Augustinians)與反奧古斯丁主義者(Anti-Augustinians)之間的問題。前者相信神從永恆中揀選了一些人得永生,因此在祂兒子的使命與工作中,對這些人的救恩有著特殊的關聯。後者則否認人類中有任何一部分人是如此被揀選得救的,並主張基督的使命與工作對全人類有著同等的關聯。

因此,首先,這個問題並不涉及基督工作的性質。誠然,如果有人否認祂的工作是對罪的滿足(satisfaction for sin),而斷言它僅僅是教導性的;認為祂的生平、受苦與死亡僅旨在啟示並證實真理;那麼自然會得出結論:這項工作對某類人並不比對另一類人,或對人類並不比對天使有更多的關聯。真理旨在啟發所有領受它的人的心智。但若承認基督的工作是對罪的真實滿足,其目的為何仍是一個開放的問題。因此,路德宗(Lutherans)與改革宗(Reformed)雖然在贖罪的性質上完全一致,但在其目的上卻有分歧。前者主張它對全人類有同等的關聯,後者則主張它對選民有特殊的關聯。

其次,這個問題並不涉及基督滿足的價值。奧古斯丁主義者承認其價值是無限的。其價值取決於犧牲者的尊貴;既然那位為我們的罪獻上自己的永恆神子,其尊貴程度無法衡量,那麼祂工作的功德價值也無法設限。若說奧古斯丁主義教導基督為多少人受了多少苦,若救恩計畫中包含更多人,祂就會受更多的苦,這是一種嚴重的曲解。這並非世上任何教會的教義,也從未如此。對一人充足的,對眾人亦充足。太陽的光與熱,對於任何一株植物或動物而言,沒有什麼比這更充足的了。但對於充滿大地的無數種類的植物與動物而言,這絕對必要的東西也是綽綽有餘的。如果救贖的對象只有一個靈魂,基督所做與所受的一切仍是必要的;而如果亞當的每一個後裔都藉著祂的血得救,也不需要任何不同或更多的作為。

第三,這個問題並不涉及贖罪的合宜性。對一人合宜的,對眾人亦合宜。基督的義,祂順服與死亡的功德,是我們族類中每個人稱義所必需的,因此也是眾人所必需的。它對某人並不比對另一人更為合宜。基督成全了全人類所處之約的條件。祂履行了對眾人所要求的順服,並承受了眾人所招致的刑罰;因此,祂的工作對所有人同樣合宜。

第四,這個問題並不涉及基督所買贖之救恩的實際應用。這場爭論的雙方都同意,並非全人類,而僅僅是其中一部分人將實際得救。

因此,整個問題僅僅涉及神在祂兒子使命中的目的。基督來到世上,並做成祂所做、承受祂所受的一切,其設計為何?是僅僅為了使全人類的救恩成為可能,以消除向罪人提供赦免與接納的障礙嗎?還是特別為了確保祂自己子民的救恩,即父所賜給祂之人的救恩?後者是奧古斯丁主義者所肯定的,也是其反對者所否認的。顯而易見,如果沒有對某些人得永生的揀選,贖罪就不可能對選民有特殊的關聯。它必須對全人類有同等的關聯。但這並不意味著,若主張它對選民有特殊關聯,就代表它對非選民毫無關聯。奧古斯丁主義者欣然承認,基督的死與人、與整個人類家族的關係,是與墮落天使不同的。這是向天下所有聽聞福音的受造物提供救恩的基礎;但這並未賦予向背道天使提供同樣救恩的權柄。此外,它確實為全人類及各類人帶來了無數的祝福,無論是護理上的還是宗教上的。當然,它旨在產生這些果效;因此,祂的死是為了確保這些果效。鑑於基督的死在全人類與神的關係中所產生的影響,奧古斯丁主義者歷來習慣說:「sufficienter pro omnibus, efficaciter tantum pro electis」;即對所有人是充足的,但僅對選民是有效的。因此,在某種意義上祂為眾人而死,而在另一種意義上祂僅為選民而死。簡單的問題在於:基督的死是否對選民有一種對其他人所沒有的關聯?祂來到世上是否為了確保父所賜給祂之人的救恩,以至於祂工作的其他果效,僅僅是為了達成該目標而產生的附帶結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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